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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要点]南京市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2-12-05 11:04:56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三争一创”的总体部署,牢牢抓住“人才优先、民 生为本”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速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加强人才队伍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改 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建设幸福南京做出更大贡献。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全面完成城乡就业工作目标。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5万人, 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就学率90%以上,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次,新增 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3万人;培育自主创业者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8万人。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促进法》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整合近年来陆续出台的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就业政策制度化建 设,把一批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就业政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拓展积极就业政策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深化覆盖城乡的统一就业政策 体系,继续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制度。

(三)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 知》(宁政发〔2011〕218号)精神。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落实相关优惠措施,鼓励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鼓励政策,鼓 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300个以上,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全年举办约100场公益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 提供超过5万个就业岗位。做好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岗位实习工作。

(四)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管理制度,大力创塑劳务品牌。开展“春风行动”,为进城务工人员 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切实帮助一批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进一步做好 农民工工作,加强“新南京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做好优秀家庭服务企业评比表彰。

(五)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巩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阶段性创建成果,组织创业型区县建设评估。广泛宣传创业相关政策,积极营造支持创业、 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和创业潜力。不断完善创业政策体系,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扶持力 度,逐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制定新一轮场地租金补贴政策。探索创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研究增设经办机构、引入担保机构等运作模式,落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贷款贴息政策。加强创业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业载体建设,扩大建设规模,提升建设标准,新建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孵 化基地,建设更高水平的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在大学比较集中的江宁、栖霞、浦口建设高水平大学生创业园。突出抓好大学生创业服务,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推 动建立政府、高校、企业等各方联动机制,形成对大学生创业的服务合力。

(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实施职业培训“六大工程”,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 大职业培训投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完成就业再就业培训15万人次。

(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完善统一市场行为的管理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运行规则、基本准入的统一,组织参加全省 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加强人力资源行业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定期发布紧缺和急需人才目录,优化多层次 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打造优秀会展品牌,举办专业性、综合性及中高级人才招聘会260场次,提供20万个就业再就业岗位,网上人才市场提供 20万个就业再就业岗位。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公共就业专项活动。

二、加速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八)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市区(县)联动推进扩面工作,将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把在华就业外国人纳入参保范围,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增强征缴工作强制性。提高社会保险内控执行力,加强社 会保险费征缴实时监控和宏观决策分析。全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五项险种净增参保50万人次,合计参保达1249万人次,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45万 人、失业保险222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8万人、工伤保险220万人、生育保险234万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扩大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将在宁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九)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一体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非职工城镇居民全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继续落实《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 法》,完成失地人员参保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全员参保。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相应提 高“老军工”、“老职工”等社会特殊群体养老待遇。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适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十)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办法,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实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加强 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库的规范化管理。完善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助机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2%和71%。加强对重点人 群的医疗保障,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90%,职工医保、居民医保80周岁以上人员报销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推进医疗保险异地联网就诊结算, 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方式。完善生育保险待遇给付范围和标准,继续组织实施妇科专项检查。

(十一)继续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和就业局势调控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 和物价水平变动等情况,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动态物价补贴机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

(十二)切实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全面落实“平安计划”,促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提高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运行水平,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逐步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体系。

(十三)完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拓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开展主题特色活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 退休人员档案接收率达95%,周期免费体检率达100%,全年体检人数达到20万人,全年清理社会化管理服务欠费2600万元。进一步加大失业人员社会化 服务的力度,强化“一三一”服务。

(十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规范基金收支和管理行为。认真开展“社保基金网上监管推进年”活动。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在海内外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更多海内外高 层次人才向南京集聚。 继续做好“外专千人计划”及配套引智项目。做好市政府第二届“金陵友谊奖”评选工作。举办第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将其打造成为引进国 外智力的知名品牌。

(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重点行业人才建设,抓好新一轮“六大人才高峰”和“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的实施。组织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评选。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发挥高层次专家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 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非评审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晋级办法,探索健全企业职称评价机制。拓宽企业高层次优秀人才破格认定渠道,提升职称社 会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年培训15万人,新晋升各类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超过2万人。规范博士后创新平台建设,做 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单位建站申报工作,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超过100个。

(十七)提高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圆满完成公务员招录、村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各项考试任务。加大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建成拥有 100个标准考场的考试基地。着重抓好考试安全工作,为重点考点学校配备监控录像和电子照片采集等设备,确保雷同考场和雷同试卷零比率。加强命题专家队 伍、监考队伍、考官队伍的建设,提升社会化考试命题能力,做好社会化考试的服务保障。

(十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畅通高技能人才培养途径,贯彻落实省政府110号文,发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效应,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适 当提高补贴标准,促进企业、院校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加快培养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 地和3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加快技工教育发展,整合办学资源,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层次,全市在校生规模保持在6万人以 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完善鉴定补贴政策,建设公共鉴定平台,拓展技能鉴定领域,全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万人次,其 中高技能鉴定1.5万人次。

(十九)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做好创业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平台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作用,为各类人才营造浓烈的创业氛围,创造良 好的创业环境。积极做好人才综合服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为各类人才提供贴心周到的一站式服务。探索完善人才寻访、人才猎头 等中高级人才服务新模式。依托人事代理大客户绿色通道及河西人才分市场建设,加强对河西重点区域以及支柱行业重点企业的人才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

(二十)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政策制定,研究拟定《南京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 施细则》、《南京市公务员调任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继续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部署开展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 工作。完善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探索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二十一)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制。探索建立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制度,加大从基层一线招录公务员力度,完善党政机关 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制度,畅通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规范参公事业单位管理,完善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加强全市公务员职位管理,规范 非领导职务设置与管理。创新公务员考核机制,研究建立我市公务员日常考核信息系统。规范开展公务员表彰奖励工作。

(二十二)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促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化、长效化。继续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 程,扎实做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举办宁淮公务员对口培训班。落实2012年“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和“千名苏商海外培训项目”。 加强“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建设,完善公务员网上培训。




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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