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成绩公布后,若有入闱人员主动放弃,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对于参加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都被单位接收的军转干部,原则上安置在竞争上岗单位。
(五)省市分开和省直依序择岗的成绩计算办法为:功绩量化分+笔试实际得分=省市分开和省直依序择岗分。
八、有关要求
(一)各接收单位必须根据省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下达的接收计划,提供用人职位、岗位和招收条件,由省军转办统一对外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改。各接收单位设置的年龄等岗位条件必须符合《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
(二)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用人单位应派1至2名人员参加笔试监考。笔试成绩经省公务员局监察室签章后在省军转办张榜公布。面试时,省军转办和驻省公务员局监察室派人监督。
(三)所设职位有人报名,均应开考,不受报名人数限制。对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录用。若因设置条件过高,导致所设职位无人报名时,原则上该职位直接列为依序择岗职位,不再进行双向选择。
(四)各设区市自行组织的竞争上岗考试,有需要统一使用省公务员局命制试卷的,须在本通知所指的报名日期次日,将试卷份数报省军转办。
九、组织领导与实施
(一)本次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按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省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监察室,负责考试的监督工作。
(二)省军区、武警福建总队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转业办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军转干部按上述时间、地点及时前往报名,并负责在考试前1小时在考场将准考证发放给参加考试的军转干部。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offcn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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