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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部分省(中)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进行考试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

2011-07-22 13:49:45   来源:    点击:

4、未设考场的设区市应于报名结束当日,将本地区的竞争上岗报名情况和相关资料(报名表1份、1寸照片2张)上报省军转办,由省军转办统一编发准考证。有设考场的设区市也应于报名结束当日,将本地区的省(中)直垂直管理单位竞争上岗报名情况上报省军转办统一汇总,由省军转办提供单位、职位和自然顺序代码,由各地市自行编发准考证。

5、省(中)直各接收单位应于报名结束当日将报名表(报名表1份、1寸照片2张)报送省军转办审核,由省军转办统一编发准考证。

6、对报考对象中第(二)项规定的军转干部,其报名工作和准考证制作均由省军区、武警福建总队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转业办统一负责办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8月6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福建省转业军官管理服务中心。为了方便军转干部竞岗考试,对报考省(中)直垂直管理单位人数较多的设区市,可视情设分考场,具体地点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六、考试范围、办法

(一)考试范围:笔试不指定统一的复习范围,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语言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以及胡锦涛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近期重大时事政治等。

(二)考试办法:考试试卷由省公务员局按考试规定统一组织命制,实行闭卷考试、统一阅卷。

七、成绩计算

(一)竞争上岗以笔试分为主,功绩量化分为辅。具体计分办法为:笔试成绩+功绩量化分×20%=竞争上岗总分。其功绩量化分与依序择岗功绩量化分计分办法相同,按闽军转[2010]1号文件执行,由军队转业干部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团职干部须由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填写统一印制的《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加分情况登记表》,经军转干部本人签字,部队干部部门和所属转业办审查盖章后,报省军转办审核确认。

(二)竞争上岗原则上不组织面试,直接依据军队转业干部所报的职位,按竞争上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接收对象。确需面试的接收单位,应报省军转安置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军转干部报名时加以说明。有设面试环节的岗位,按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的20%加上竞争上岗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接收对象。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竞争上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根据职位招考的人数按1:3推荐给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评委必须由5至7人组成,当场打分。面试须在竞争上岗总分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面试前三天通知省军转办、面试人员,逾期没有组织面试的单位,视同不再组织面试。有面试的单位不得在面试环节中设置最低分数线等,淘汰竞岗人员。




责任编辑:offcn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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