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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部分省(中)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进行考试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

2011-07-22 13:49:45   来源:    点击:

省(中)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军转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军区、武警福建总队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转业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7〕8号)和《省直和中央在榕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实施意见》(闽军转〔2009〕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省(中)直2011年度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在坚持计划分配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公开职位、竞争上岗”的安置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单位

(一)省直政法系统、省(中)直垂直管理单位、省直行政执法部门。

(二)在各设区市的省(中)直垂直管理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由省军转办商各省(中)直单位统一下达计划,并按属地安置的原则办理。

二、报考对象

(一)报考省(中)直在榕单位的,应符合中发〔2001〕3号、〔2007〕8号文件规定,在福州市区安置的团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

(二)为了做好省市分开和省直依序择岗工作,凡在福州市区安置、但又未报名参加省(中)直单位竞争上岗考试的营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也应参加本次竞岗考试,其成绩作为省市分开和省直依序择岗的依据之一。未参加考试者,在省直择岗时按零分计算。

(三)在福州市区以外安置的军转干部(含福州七县、市),可报考所在地的省(中)直垂直管理单位竞争上岗岗位,有关报考事项由当地军转部门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符合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省军转办认可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全省军转干部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26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地点

1、福州市区(不含福州七县、市)安置的军转干部报名地点为:福建省转业军官管理服务中心(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小区,78路公交车终点站);

2、各设区市的省(中)直垂直管理单位竞争上岗报名地点,由当地军转部门自行确定。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军官证、毕业证原件(附两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

2、报考人员应填写《福建省(中)直单位军转干部竞争上岗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凡报两个或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逾期未报者,不予以补报名。

3、各接收单位必须在统一报名地(含各设区市的报名点)设置报名服务点,公开用人职位、岗位和接收条件,并做好各项咨询和报名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offcn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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