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单位安置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分数列前80%的人员发给《公务员岗位双向选择推荐表》。军转干部凭《公务员岗位双向选择推荐表》,参加当年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岗位的双向选择。
报考政法系统的转业干部,军转部门按军转干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向政法部门推荐,用人单位应在入闱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因报考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而未完成安置计划的,可从报考政法其他部门的人员中调剂。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或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的可优先录用。
没有参加政法考试的不能安置到政法系统。
地税系统的录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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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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