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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江西省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的通知

2012-07-16 09:30:42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各设区市军转办:

经研究,今年对符合省直安置条件进入南昌市区中直、省直机关以及全省进入政法(含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司法部门,下同)、地税系统安置的营级以下职务(含技术干部,以下同)的军队转业干部继续组织考试考核,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试

(一)考试对象

1、符合省直安置条件,并志愿到中直、省直机关工作的2012年营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2、各设区市志愿到所在地政法、地税系统工作的2012年营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政法系统的,按照赣政法字[2003]23号文件规定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政法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

(2)文化条件:报考省级政法部门的人员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县(市、区)政法部门的人员应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部队获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队转业干部可适当放宽条件。

2、报考地税的,按照地税2012年接收军转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

考试地点:南昌市(全省全部集中在南昌市举行)

具体科目、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携带军官证及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1、《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

2、《作文》为主观性试题,在试卷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专业知识》。报考政法、地税系统的加试专业知识。政法系统的专业考试(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公安、司法)同卷,只考一门《法律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国安单独命题,笔试英语和计算机知识;地税系统的专业考试以写作为主。根据赣军转联〔2012〕2号文件精神,各接收单位在组织专业考试(含面试)时,须在考前将考试组织实施方案报省军转办备案。



责任编辑:o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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