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转业干部报名时持本人军官(文职干部)证或转业证、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高160像素,宽125像素,大小20kb以下),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
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队转业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初审;笔试结束后,依据转业干部本人档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考试和入围资格,弄虚作假者退回部队。
三、考试考核与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一份试卷,满分120分,时间3个小时。
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法律(宪法、行政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核依据本人档案记载,对军龄和立功受奖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赋分标准:⑴军龄:每年0.5分。⑵立功受奖:获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的计20分;获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计10分;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计5分;获三等功的计1分。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计5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再加0.5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分别计20、10、5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分别计10、5、2分;获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5、2、1分。在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时立功可参照战时立功赋分。立功受奖分数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等次的分数,其中三等功最多计2次;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依据笔试分数加考核量化赋分总分数,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接收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分数相同者依次按照职务、任职时间、入伍时间、立功受奖赋分确定名次。考试分数、考核量化赋分情况、入围人员名单和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安置计划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rs.gov.cn/)公布。考核量化赋分情况同时在转业干部所在部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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