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期间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状况,精准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省退役军人厅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采集目的
全面摸清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底数,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档案及人才资源库,为退役军人精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奠定基础。
二、 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在云南省安置的以下6类人员: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2.复员军人;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5.下岗失业的退役军人;
6.其他需要就业创业帮扶的退役军人。
采集工作既要丰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调查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
(二)采集内容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的基本信息、就业情况、创业情况、培训信息等。
三、 普查方法
信息普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采集方式
退役军人扫描二维码登录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下方式
无法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及身份审核未通过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退役证件(转业证、退伍证等)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现场采集。
四、 时间要求
6月30日前完成首次普查工作,之后转入常态化普查工作,实时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状况进行采集更新。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4月22日
原标题: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tyjrsw.yn.gov.cn/c/2021-04-23/51109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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