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中共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05-24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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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易门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组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政军民齐心协力服务退役军人,激励他们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认识不足,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全县有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分内事”“一盘棋”思想。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对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用新思想、新理念提升思想认识,高位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凝聚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强大合力,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针对“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信息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数据信息采集共享、舆情管控、应急处理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构建以村(社区)为“点”、以乡镇(街道)为“线”、以县为“面”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县乡村三级微信工作群平台的管理使用,规范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共享,发挥好上下沟通协调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办理、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拨7个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改善硬件设施、加强基层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加快推进全县“一中心两站”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提升“枫桥式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成果。二是加强与县武装部的工作协调联系,及时掌握新应征入伍青年信息,建立台账资料;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微信工作群的上下联动沟通协调作用,将我县年度新应征入伍青年和我县户籍异地入伍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街道)服务站,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认真组织开展好向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发放慰问信,为入伍新兵家庭悬挂光荣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双拥系列活动,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荣誉感、获得感,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二)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3.针对“未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接访信访办理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访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信访接访日工作实施方案》《办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来信工作规则(试行)》等7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为做好涉军领域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规范群众来访登记管理。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规范群众来访登记管理。对于巡察反馈中未按要求登记处理和来访记录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合理合法来访,根据来访诉求认真填写处理意见并及时转交局属职能部门按要求限时办结,认真填写处理结果。截止3月15日,自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的80件接访记录均已整改落实,整改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常态化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政策宣传、教育疏导和社会稳定工作,畅通信访维权渠道,坚持维护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行为相结合,积极主动回应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诉求,实现了信访工作由“受理登记”到“办理落实”的根本转变,2021年接待来访7件,办结7件,办结率100%,确保了辖区涉军群体基本稳定。

4.针对“对退役军人诉求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常态化联系工作制度。根据《常态化联系工作制度》,按照“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要时联系和日常联系相结合,上门联系和上线联系相结合,感情联系和帮扶联系相结合”四结合的联系原则,每名干部职工结对联系不少于2户退役军人,认真落实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每年走访1次的要求,帮扶计划、帮扶措施、走访情况及时录入常态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扎实开展普遍性走访入户。严格贯彻落实《入户走访工作制度》,集中利用2021年1至2月份时间,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86人开展了“一对一宣讲政策、面对面听取心声、实打实真情帮扶”大走访活动。共入户走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28人,详细了解优抚对象家庭基本生活情况,认真收集梳理优抚对象合理诉求55条,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精准建立困难优抚对象档案,解决合理诉求50条。对确实在生活、医疗、住房上存在困难的优抚对象,按照“年老的对象重点解决,困难大的对象优先解决,一般对象分批解决”原则,建立困难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叠加生活困难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帮扶。三是做好困难群体精准化帮扶。根据《关于做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通知》要求,抽调业务人员组成专班,对急难救助申报审批材料进行全面复核整改。认真受理2021年以来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交的各类解困帮扶救助申请,和所属辖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政策的申请对象实施精准救助,并适时开展跟踪问效。2021年一季度共发放优抚对象临时医疗救助16人次55941.98元;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18人次4.5万元。积极争取上级帮扶政策,认真组织“情暖老兵、关爱帮扶”公益活动受帮扶对象申报材料,其中2人受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帮扶,另有2人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帮扶,共争获帮扶资金4.7万元。 (三)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5.针对“褒扬纪念工作不到位,烈士纪念设施项目推进缓慢,易门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小街关山箐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尚未启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截止3月底,县发改、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已批复同意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县人民政府已承诺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的配套资金,退役军人事务部已批复同意易门烈士陵园改扩建,将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待审批。二是强化科学统筹规划,积极推动烈士陵园土地使用证办理工作;开展完成了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规划范围内桥头街片区拆迁、征收土地的不动产注销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多次与县财政局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2021年3月11日已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下达的10万元资金拨付小街乡,用于关山箐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该工程项目已于5月初开工建设,预计6月份完工。

6.针对“纪念设施管理滞后,易门烈士陵园无专人管理维护,县内零散纪念设施无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易门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与县内零散纪念设施所属的六街街道旧县社区、小街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小街乡罗尹村委会分别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书,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提升纪念设施管理能力。二是将烈士纪念工作经费6万元,烈士陵园日常修缮维护经费5万元,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经费12万元(小街乡孙兰英烈士纪念馆5万元、小街乡罗尹出气洞四烈士纪念碑2万元、六街街道六里箐孙兰英烈士殉难地纪念园5万元)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2021年2月5日县财政局已批复同意纳入我部门预算,确保了纪念设施管理有经费保障。

7.针对“指导双拥工作成员单位不到位,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双拥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双拥成员单位职责职能落实。认真履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制定印发了《易门县双拥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建立双拥工作督查通报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部门双拥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上报了履行部门双拥职责2020年度工作总结,制定了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建立双拥工作联络员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落实部门双拥工作职责列入工作计划,与部门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明确1名领导负责部门双拥工作,指定1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加强与县双拥办工作联络,具体抓落实。二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军地各部门双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根据驻易某部提出的“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对国防光缆和军事设施保护宣传”的需求清单,分管县领导及时组织公安、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双拥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部队现场办公,研究保障工作方案。县退役军人局、双拥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加强与宣传、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在易门电视台播放国防通信光缆保护公益宣传片三个月,严格落实双拥工作军地“双清单”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军人优先”标识牌设置工作。深入县级各医疗定点单位、乡(镇)卫生院、车站、宾馆酒店、银行、邮政等部门挂牌开展“军人依法优先”情况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挂牌开展“军车依法免费”通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8.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审核不实。培训指导乡村服务站不到位,乡村服务站人员业务不熟,服务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局属各职能部门精心准备培训内容,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提升和敬业精神培育纳入培训计划;强化全县业务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提升和敬业精神培育,把两站“新手”尽快培养成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的“行家”,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增强工作责任心。正确引导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满意”“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落实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总要求。县局相关业务股室每月按时提醒乡镇(街道)服务站上报重点优抚对象减员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村(社区)申报的优抚对象座谈会参会人员逐一审核,将不符合参会身份人员和未纳入座谈会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力争“不错一人、不漏一户”,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建立了领导干部划片包保联系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制度和县连乡、乡连村、村连退役军人微信群,落实上下联动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管负责、分片包干”的工作要求,深入基层“两站”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点对点”业务工作指导,强化退役军人事务法规政策宣传,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合力提升服务中心(站)工作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9.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四种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不深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中心、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意识形态的日常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民主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要求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等材料中要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说明;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汇报。2021年2月3日召开的领导班子2020年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等材料中均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说明。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带头学习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思想,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2020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在2020年12月14日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专题学习,不断推动理论学习覆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围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年度工作重点,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暨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并坚决抓好落实。三是建立健全舆情管控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评论员工作实施方案》《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舆情信息防控应急预案》,深入推进网络评论队伍建设工作,巩固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切实做好我县退役军人舆情信息管理和正面引导,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研究制定了《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对意识形态暨宣传思想工作责任制实施、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信息发布、新闻发言人等制度进行规范明确,加强与宣传、公安、网信办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推动退役军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严不实方面

(五)关于“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

10.针对“党组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对内部股室及下设单位未制定考核办法,未做到半年检查、年底考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局党组坚持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两个责任”的精神实质,2021年以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制定印发《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督导检查促落实,将部门和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紧密结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对责任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局属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限期完成整改。

11.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班子成员未组织分管股室专题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听取过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汇报,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及时召开我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股(室、中心、所)负责人,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廉政责任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局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按季度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主动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班子成员定期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分析研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不定期听取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强化日常监督。2021年一季度,党组书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次,班子成员、副局长马顺贵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分析研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开展落实情况督促检查3次。

(六)关于“制度落实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12.针对“移交、新增资产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知识和相关制度的学习,着力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我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二是及时将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已支付工程款162.1545万元,烈士陵园设计费、修缮工程款12.74万元在账务处理系统记入在建工程。三是把高清网络监控系统费用7525元记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当时已按690元的价值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保险柜价值更正为1690元。

13.针对“单据填制不规范、附件不齐,对一站式医疗补助支出未开展检查、抽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守财经纪律,规范“一站式”医疗救助申报、审批、救助步骤程序,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对接协调,联合制定印发《易门县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检查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日常检查抽查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各类单据的填制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批管理使用好各类资金。对2019年1月慰问企业军转干部审批单据重新进行审批,及时对原有单据进行替换;对2019年医疗补助名册和自主择业医疗保险支出名册单独装册作为附件进行补充完善,对2020年的医疗补助支出和自主择业医疗保险支出名册作为附件补充完善。

14.针对“公用经费直接列支工会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玉溪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玉工发〔2018〕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在职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易办发〔2017〕3号)等政策法规,选齐配强单位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会经费预决算工作,严格工会经费支出审批使用程序,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工会职能,更好地为维护职工权益服务。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七)关于“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5.针对“党支部协助部门完成任务、改进工作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无标志、无制度、无书报、无电教设备,与达标创建标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形成党组抓支部,支部抓党员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紧紧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例会、党员大会,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2020年11月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2021年1月18日,党组扩大会议对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进行了研究讨论。二是找准问题、明晰思路,确保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实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频共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三是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做到统一规范,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将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宗旨、性质等制度上墙。并通过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承诺,自觉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八)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议记录不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理论水平;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纪录,及时完成云岭先锋APP平台数据录入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日”等党内制度。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时间、定地点开展“三会一课”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完成支部主题党日丰富教育活动形式内容、规范活动流程。三是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77-6166697

电子邮箱:ymxtyjrswj@126.com

中共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4月15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易门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组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政军民齐心协力服务退役军人,激励他们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认识不足,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全县有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分内事”“一盘棋”思想。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对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用新思想、新理念提升思想认识,高位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凝聚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强大合力,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针对“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信息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数据信息采集共享、舆情管控、应急处理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构建以村(社区)为“点”、以乡镇(街道)为“线”、以县为“面”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县乡村三级微信工作群平台的管理使用,规范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共享,发挥好上下沟通协调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办理、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拨7个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改善硬件设施、加强基层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加快推进全县“一中心两站”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提升“枫桥式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成果。二是加强与县武装部的工作协调联系,及时掌握新应征入伍青年信息,建立台账资料;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微信工作群的上下联动沟通协调作用,将我县年度新应征入伍青年和我县户籍异地入伍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街道)服务站,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认真组织开展好向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发放慰问信,为入伍新兵家庭悬挂光荣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双拥系列活动,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荣誉感、获得感,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二)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3.针对“未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接访信访办理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访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信访接访日工作实施方案》《办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来信工作规则(试行)》等7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为做好涉军领域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规范群众来访登记管理。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规范群众来访登记管理。对于巡察反馈中未按要求登记处理和来访记录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合理合法来访,根据来访诉求认真填写处理意见并及时转交局属职能部门按要求限时办结,认真填写处理结果。截止3月15日,自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的80件接访记录均已整改落实,整改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常态化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政策宣传、教育疏导和社会稳定工作,畅通信访维权渠道,坚持维护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行为相结合,积极主动回应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诉求,实现了信访工作由“受理登记”到“办理落实”的根本转变,2021年接待来访7件,办结7件,办结率100%,确保了辖区涉军群体基本稳定。

4.针对“对退役军人诉求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常态化联系工作制度。根据《常态化联系工作制度》,按照“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要时联系和日常联系相结合,上门联系和上线联系相结合,感情联系和帮扶联系相结合”四结合的联系原则,每名干部职工结对联系不少于2户退役军人,认真落实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每年走访1次的要求,帮扶计划、帮扶措施、走访情况及时录入常态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扎实开展普遍性走访入户。严格贯彻落实《入户走访工作制度》,集中利用2021年1至2月份时间,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86人开展了“一对一宣讲政策、面对面听取心声、实打实真情帮扶”大走访活动。共入户走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28人,详细了解优抚对象家庭基本生活情况,认真收集梳理优抚对象合理诉求55条,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精准建立困难优抚对象档案,解决合理诉求50条。对确实在生活、医疗、住房上存在困难的优抚对象,按照“年老的对象重点解决,困难大的对象优先解决,一般对象分批解决”原则,建立困难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叠加生活困难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帮扶。三是做好困难群体精准化帮扶。根据《关于做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通知》要求,抽调业务人员组成专班,对急难救助申报审批材料进行全面复核整改。认真受理2021年以来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交的各类解困帮扶救助申请,和所属辖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政策的申请对象实施精准救助,并适时开展跟踪问效。2021年一季度共发放优抚对象临时医疗救助16人次55941.98元;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18人次4.5万元。积极争取上级帮扶政策,认真组织“情暖老兵、关爱帮扶”公益活动受帮扶对象申报材料,其中2人受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帮扶,另有2人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帮扶,共争获帮扶资金4.7万元。 (三)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5.针对“褒扬纪念工作不到位,烈士纪念设施项目推进缓慢,易门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小街关山箐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尚未启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截止3月底,县发改、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已批复同意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县人民政府已承诺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的配套资金,退役军人事务部已批复同意易门烈士陵园改扩建,将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待审批。二是强化科学统筹规划,积极推动烈士陵园土地使用证办理工作;开展完成了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规划范围内桥头街片区拆迁、征收土地的不动产注销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多次与县财政局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2021年3月11日已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下达的10万元资金拨付小街乡,用于关山箐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该工程项目已于5月初开工建设,预计6月份完工。

6.针对“纪念设施管理滞后,易门烈士陵园无专人管理维护,县内零散纪念设施无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易门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与县内零散纪念设施所属的六街街道旧县社区、小街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小街乡罗尹村委会分别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书,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提升纪念设施管理能力。二是将烈士纪念工作经费6万元,烈士陵园日常修缮维护经费5万元,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经费12万元(小街乡孙兰英烈士纪念馆5万元、小街乡罗尹出气洞四烈士纪念碑2万元、六街街道六里箐孙兰英烈士殉难地纪念园5万元)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2021年2月5日县财政局已批复同意纳入我部门预算,确保了纪念设施管理有经费保障。

7.针对“指导双拥工作成员单位不到位,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双拥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双拥成员单位职责职能落实。认真履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制定印发了《易门县双拥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建立双拥工作督查通报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部门双拥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上报了履行部门双拥职责2020年度工作总结,制定了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建立双拥工作联络员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落实部门双拥工作职责列入工作计划,与部门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明确1名领导负责部门双拥工作,指定1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加强与县双拥办工作联络,具体抓落实。二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军地各部门双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根据驻易某部提出的“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对国防光缆和军事设施保护宣传”的需求清单,分管县领导及时组织公安、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双拥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部队现场办公,研究保障工作方案。县退役军人局、双拥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加强与宣传、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在易门电视台播放国防通信光缆保护公益宣传片三个月,严格落实双拥工作军地“双清单”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军人优先”标识牌设置工作。深入县级各医疗定点单位、乡(镇)卫生院、车站、宾馆酒店、银行、邮政等部门挂牌开展“军人依法优先”情况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挂牌开展“军车依法免费”通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8.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审核不实。培训指导乡村服务站不到位,乡村服务站人员业务不熟,服务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局属各职能部门精心准备培训内容,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提升和敬业精神培育纳入培训计划;强化全县业务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提升和敬业精神培育,把两站“新手”尽快培养成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的“行家”,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增强工作责任心。正确引导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满意”“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落实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总要求。县局相关业务股室每月按时提醒乡镇(街道)服务站上报重点优抚对象减员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村(社区)申报的优抚对象座谈会参会人员逐一审核,将不符合参会身份人员和未纳入座谈会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力争“不错一人、不漏一户”,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建立了领导干部划片包保联系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制度和县连乡、乡连村、村连退役军人微信群,落实上下联动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管负责、分片包干”的工作要求,深入基层“两站”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点对点”业务工作指导,强化退役军人事务法规政策宣传,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合力提升服务中心(站)工作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9.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四种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不深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中心、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意识形态的日常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民主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要求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等材料中要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说明;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汇报。2021年2月3日召开的领导班子2020年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等材料中均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说明。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带头学习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思想,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2020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在2020年12月14日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专题学习,不断推动理论学习覆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围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年度工作重点,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暨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并坚决抓好落实。三是建立健全舆情管控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评论员工作实施方案》《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舆情信息防控应急预案》,深入推进网络评论队伍建设工作,巩固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切实做好我县退役军人舆情信息管理和正面引导,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研究制定了《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对意识形态暨宣传思想工作责任制实施、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信息发布、新闻发言人等制度进行规范明确,加强与宣传、公安、网信办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推动退役军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严不实方面

(五)关于“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

10.针对“党组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对内部股室及下设单位未制定考核办法,未做到半年检查、年底考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局党组坚持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两个责任”的精神实质,2021年以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制定印发《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督导检查促落实,将部门和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紧密结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对责任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局属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限期完成整改。

11.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班子成员未组织分管股室专题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听取过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汇报,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及时召开我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股(室、中心、所)负责人,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廉政责任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局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按季度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主动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班子成员定期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分析研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不定期听取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强化日常监督。2021年一季度,党组书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次,班子成员、副局长马顺贵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分析研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开展落实情况督促检查3次。

(六)关于“制度落实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12.针对“移交、新增资产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知识和相关制度的学习,着力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我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二是及时将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已支付工程款162.1545万元,烈士陵园设计费、修缮工程款12.74万元在账务处理系统记入在建工程。三是把高清网络监控系统费用7525元记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当时已按690元的价值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保险柜价值更正为1690元。

13.针对“单据填制不规范、附件不齐,对一站式医疗补助支出未开展检查、抽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守财经纪律,规范“一站式”医疗救助申报、审批、救助步骤程序,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对接协调,联合制定印发《易门县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检查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日常检查抽查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各类单据的填制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批管理使用好各类资金。对2019年1月慰问企业军转干部审批单据重新进行审批,及时对原有单据进行替换;对2019年医疗补助名册和自主择业医疗保险支出名册单独装册作为附件进行补充完善,对2020年的医疗补助支出和自主择业医疗保险支出名册作为附件补充完善。

14.针对“公用经费直接列支工会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玉溪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玉工发〔2018〕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在职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易办发〔2017〕3号)等政策法规,选齐配强单位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会经费预决算工作,严格工会经费支出审批使用程序,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工会职能,更好地为维护职工权益服务。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七)关于“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5.针对“党支部协助部门完成任务、改进工作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无标志、无制度、无书报、无电教设备,与达标创建标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形成党组抓支部,支部抓党员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紧紧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例会、党员大会,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2020年11月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2021年1月18日,党组扩大会议对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进行了研究讨论。二是找准问题、明晰思路,确保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实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频共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三是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做到统一规范,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将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宗旨、性质等制度上墙。并通过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承诺,自觉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八)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议记录不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理论水平;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纪录,及时完成云岭先锋APP平台数据录入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日”等党内制度。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时间、定地点开展“三会一课”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完成支部主题党日丰富教育活动形式内容、规范活动流程。三是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77-6166697

电子邮箱:ymxtyjrswj@126.com

中共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4月15日

原标题:中共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http://www.yxlz.gov.cn/ymxxsxc/6187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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