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江苏南京接收军转干部条件。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江苏军转干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江苏南京军转干部参考。
南京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政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南京市安置:
1.原籍或入伍地为南京市的。
2.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南京市,或者已随军并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为南京市常住户口的。
4.未婚的军转干部,父母常住户口在南京市的。
5.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或入伍地为南京市,或者一方在驻宁部队工作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单转,留队一方在驻宁部队工作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6.自主择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致残的、其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南京市的。
7.在军队体制调整改革期间,所在单位被撤消、合并、降格、改编的军转干部,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8.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
9.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2016年的南京军转政策暂未公布,具体变化未知,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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