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吉林长春市接收军转干部条件。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吉林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6年吉林军转干部参考。
长春市接收军转干部条件
① 原籍长春市或从长春市入伍的(不含原籍其他地区在长春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毕业后分配入伍的);
② 转业干部本人外省籍,其配偶婚前或随军前在长春市有常住户口的;
③ 配偶从外省和本省其它地区随军随调到长春市取得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不具备随军条件个人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的除外);
④ 父母或配偶父母在长春市居住并有常住户口(随军来的除外)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的;
⑤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其中一方是长春市原籍或从长春市入伍的;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长春市驻军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注: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长春市不予接收:
1)提供假情况、假证明的;
2)在部队确定转业后,家属转迁户口或调转工作的;
3)在部队参加过“法轮功”活动,且未彻底转化的。
2016年的吉林长春市军转政策暂未公布,具体有没有变化未知,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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