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湖南冷水江市本级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暂行办法

冷水江人民政府网站 2015-10-30

中公军转干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第五章 公布安置计划

第十五条 市安置办根据年度退伍安置任务,提出安置整体方案,安置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由机构编制部门拟定编制使用计划报市编制委员会审定。

第十六条 市直单位年度统分安置计划经市委、政府批准后在娄底民政网公布。

第六章 选择安置去向

第十七条 市安置办提前发布公开选择安置单位公告,公布选择单位的时间和规则。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按照考试考核名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选择安置单位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本人放弃选择安置单位或拒不参加选择安置单位的,由市安置办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退役士兵选择之后的剩余计划范围内指令性安置,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置 的,取消安置资格,安置对象自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安置部门将其档案移交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人力资源市 场,不再安置。

第十九条 市安置办根据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选择单位情况,办理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派遣手续,移交档案。

第七章 组织纪律

第二十条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政策规定,对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单位,在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组织、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暂停办理该单位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审批事项。

第二十一条 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笔试的考试纪律,参照人事考试的有关纪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考试考核安置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安置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0年冬季退出现役的士兵和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开始施行。

更多退役士兵考试信息请关注:退役士兵考试网

备考专题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菜单键,然后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