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考试网发布:湖南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冷水江市本级考试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暂行办法。欢迎加入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交流群120597894,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冷水江市本级考试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暂行办法
2010年颁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改革,适应新形势下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士兵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以及《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市本级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规定〉的通知》(娄办[2012]1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退役士兵父母和转业士官配偶所在单位或系统没有接收安置能力的(生产经营正常的中央省属驻娄单位除外)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都纳入社会统筹安置, 适用本办法。娄星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纯居民(指非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子弟或配偶退役,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由市本级负责安置20%,其 安置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按照鼓励先进、公平竞争、妥善安置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其考试考核分值确定安置单位。
第四条 考试考核安置按照报名与考试、综合考核、汇总排序、公布安置计划、选择安置去向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 报名与考试
第五条 经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和民政等部门联合审档,符合市本级社会统筹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必须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逾期未报名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试由市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时量为150分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为15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在娄底民政网上公布。
第三章 综合考核
第七条 综合考核以档案原始记录为依据,由市安置办根据安置对象的相关资料,逐项考核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主要贡献。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计分由基本分、德才表现分和特殊贡献分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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