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2015北京朝阳区营职及以下军转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09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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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军转网消息:2015北京朝阳区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提供近期军转安置信息,及时发布整理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军转干考试近期信息,供军转干部参考。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机制,不断改进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规范军转干部考核赋分工作,根据北京市军转办《按行政营、连排职和专业技术移交的军转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推行军转干部安置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的分配办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突出功臣模范和有特殊贡献的军转干部安置为重点,以规范考核量化赋分标准为手段,促进军转干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二、考核赋分标准

1、军龄计分

以档案记载的入伍批准时间为始,以批准转业当年度3月31日为止,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立功受奖(不含集体功)计分

平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分;平时获二等功、战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5分;战时获二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0分。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分别加12、8、4分;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的分别加8、4、2分。因同一原因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计分项加分。

3、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计分

依据档案记载的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年限证明,满五年加5分,超过五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和类别的确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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