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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宁波市本级和三区考试考核竞争安置军转干部实施细则

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9-08-09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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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计分

军转干部考核计分以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由军龄分、职级分、优待分、奖励分、学历学位分、惩戒扣分等部分组成。计分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军转干部考核赋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军转组〔2012〕2号)、《关于部分调整〈浙江省军转干部考核赋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军转组〔2013〕3号)执行。考核计分、审核工作选派驻甬部队政治机关干部完成。

六、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的国内外重要时事)、政治、法律、写作四部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军转干部现场咨询并领取资料时发给本人。

七、填报志愿

(一)报名咨询

咨询现场公告各接收单位基本情况、接收计划和用人要求,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共同设立的综合咨询处接受军转干部咨询,接收单位不参加。各单位上墙的文字公告要事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市人力社保局军转处审核。

军转干部凭军官(警官、文职干部)证到报到处领取《填报志愿须知》、《军转干部填报志愿登记表》、《2015年宁波市军转干部考核计分表》、《2015年宁波市军转干部笔试成绩单》。对考核计分及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填报志愿前书面向市军转部门提出。团以上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受理,营以下及技术干部由人社局受理。

咨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填报志愿

军转干部根据自己的任职条件和意愿选报具体单位。每人限报8个志愿。不符合填报行政类单位条件的,只能填报事业和企业单位。所填报的志愿中不符合规定和辨认不清的志愿,视为无效,同时后面的志愿自动前移。

在规定时间内,军转干部应将填写的《军转干部填报志愿登记表》投入设于现场的密封票箱内。志愿表每人限填报一份,复印无效。志愿表一经投入票箱就不得更换、更改。逾期未投的,视作放弃。

填报志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组织面试

当第一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同档接收数时,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军转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军转干部面试分综合面试组和单独面试组,设7名评委(包括主考1名,评委6名)。市直单位参加综合面试组,全部由市派评委组成,用人单位不再选派评委参加本单位面试。面试评委实行差额制,主考差额1名,评委差额2名。评委统一从市考官库中抽签产生,面试前再临时抽签决定分组。部省属驻甬单位和市三区组成单独面试组,面试办法不变。

市公安局营以下(含技术干部)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指标数10%(含)以内时,不再组织面试,按考核分、笔试分4:6计算总分,从高效备考到低分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指标数10%时,按面试办法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点击下一页查看宁波军转双考录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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