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近期贵州省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试行)黔军转联[2014]1号,供2015年转业的军队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干考试信息、军转干安置政策、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贵州省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试行)
黔军转联[2014]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贵州省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与科学性、合理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检查,根据《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和《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政策规定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安置的、志愿到省直单位工作的团级和营级及以下职务(含专业技术干部,下同)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第三条 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要贯彻统筹兼顾、通盘考虑,注重德才、注重实绩,妥善安置、合理使用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安置计划
第四条 贵州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转办)根据年度安置任务,按照政策规定,科学、合理编制贵州省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在贵州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省军转办组织实施安置计划,并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收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 各接收单位,应根据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和政策要求,明确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岗位或岗位性质。接收单位因岗位性质特殊,确需设置相应条件的,要结合军转干部特点合理设置,并报省军转办审核同意。
第六条 省直单位要发挥安置军转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带头接收军转干部;中央在黔单位要积极接收军转干部。
上一篇: 近期贵州省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