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信息

重庆公安消防总队2016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简章

重庆消防网 2015-11-24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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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2月上旬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及我总队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面试、身体检查。毕业生须按时报到参考,缺考任何一项者将被取消考试和招录资格。

1.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2.心理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毕业生是否具备从事公安现役工作的心理素质,是否适合录取要求。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心理素质测试只进行一次,不复测。

3.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毕业生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重要依据,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不复测。

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中长跑(1500米在8分30秒以内为合格)、立定跳远(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中长跑(800米在6分以内为合格)、立定跳远(1.6米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了解毕业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5.体格检查。根据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由我总队指定医院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生不予接收。

(四)政治审查。

我总队将根据上述各项考核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确定政治审查对象,并对政审对象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五)签订协议。

政审结束后,根据考核考试成绩综合评估,并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签订接收协议后按程序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同时,接收对象应督促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当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时开具有关手续,并将本人档案及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送(邮寄)到我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以上接收程序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行负责。

(一)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我总队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6.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毕业生接收入伍后,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年,共分入伍强化训练、业务技能实战化集中训练、基层当兵锻炼和岗位任职培训等四个阶段,在此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必须经承训院校或单位综合考评,如有思想不稳定、违规违纪等情形不适合部队工作的,我总队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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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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