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现役考试网整理发布:西藏公安消防部队2016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供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参考。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及时发布公安现役部队接受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加入2016公安现役交流群 2016海警部队接收大学生入警考试信息汇总,了解更多信息。
西藏公安消防部队
接收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
公安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护地方经济建设、国家公共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神圣使命,具有很强的军事性和专业性。
西藏公安消防部队是驻守在祖国雪域高原的一支具有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公安现役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长期以来,西藏公安消防部队在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不负使命、英勇顽强、开拓创新,为维护西藏的社会局势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西藏公安消防总队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积极为官兵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个人发展空间,培养出一大批为消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人才。消防事业崇高伟大,西藏公安消防部队热忱欢迎有志献身西藏消防事业的莘莘学子到西藏公安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一、接收计划
西藏公安消防总队2016年度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8名,本科以上学历。
其中法学1名(警犬技术专业),工学3名(通信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医学1名(临床医学专业),管理学3名(会计学)。
非以上专业学生不予接收。
二、接收条件
(一)院校及学历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派遣证,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总评成绩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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