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提供:镇江市团级军转干部量化考核积分安置办法,想了解关于军转干部安置考试的更多政策信息,欢迎加入军转qq群汇总,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第一条 为深化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改革,增强军转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7〕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量化考核积分安置办法,是将军转干部的资历、在部队所作贡献和德才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根据积分高低依次选择单位或职位的安置方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安置的团级军转干部。
第四条 量化考核积分安置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军转干部在部队所作贡献和德才表现,依据统一标准,客观评价,公正积分。
(二)公开平等的原则。面向军转干部公布个人积分和可供安置单位或职位,坚持积分面前人人平等。
(三)高效备考优先的原则。积分高的军转干部优先选择单位或职位。
(四)服从分配的原则。按政策规定作出的组织安排,军转干部必须服从。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积分,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和办法计算的军转干部个人总得分。
正团满三年军转干部的积分,由基础分、条件分、附加分、惩戒分四个部分组成。
正团不满三年和副团级军转干部的积分,由基础分、条件分、附加分、惩戒分、面试分五个部分组成。
惩戒分为减分,其它各项为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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