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提供:2014年湖北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具体条件,想了解关于军转干部安置考试的更多政策信息,欢迎加入军转qq群汇总,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2014军转安置工作较往年开始的要早,相应的湖北省以往在3、4月份才开始的一些列军转安置工作:档案移交、档案审查、部署安置任务、军转培训等工作,其开始的时间也会提前。对于2014年拟在湖北省安置的军转干部来说,提前了解湖北省的安置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下面就是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为军转干部总结的湖北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具体条件,希望真正帮助各军转干部。
根据《湖北省军转干部安置实施细则》(鄂发〔2001〕27号)文件规定:
一、可以在湖北省安置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湖北省接收安置:
1.原籍或入伍地是湖北省(不含院校分配入伍和过路入伍)的;
2.配偶在湖北省有常住户口(武汉市满2年,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31日,下同)的;
3.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湖北省的;
4.父母身边无子女.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湖北省有常住户口的;
5.军转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原籍.入伍地是湖北省或现在湖北省离.退休的;
6.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或入伍地是湖北省或在驻鄂部队服役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单转,留队一方现在驻鄂部队服役并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7.军转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或本人子女在湖北省有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选择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
8.湖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专业人才,转业干部本人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经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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