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办理办法,中公教育军转网整理,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信息,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考。
北京丰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办理办法
一、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
[2001]国转联8号《关于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根据我区医保相关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医疗保险办法如下:
1、每年新接收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报到时携带北京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两张(照片要求: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1吋、白底、深色上衣、免冠,不遮耳、眉、眼、不戴眼镜、照片必须冲洗,不能打印,不能用电脑修复、照片人像面必须无划痕,照片背面用铅笔书写姓名必须要轻写);认真填写《丰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信息后,由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2、往年转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现在其它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或曾经在其它单位参加过医疗保险)的,到中心申请办理“新医保”转入手续时,需在原参保单位停止缴费,并确认已做减员后由本人携带以上(1)条中的材料和原单位开具的“停止缴费且已做单位减员”的证明,于当月5日-20日来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丰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由服务中心统一到区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增员手续。待社保中心审批后,再通知本人携带原“医保卡”来中心做信息变更。原“医保卡”信息变更后下月起可按“新医保”方法就医。
二、选择医保定点医院的方法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以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四家医院作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院(医院查询方法: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查询),选择四家医院中必须有一家为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内门诊部等。如选择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再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医保定点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及医保管理的A类医院不用选择,可直接就医。
三、变更定点医院的办法
为方便大家就医,医保定点医院原则上每年年底可变更一次。申请变更办法:
接到服务中心变更定点医院的通知后,填写《丰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变更医保定点医院申请表》(此表可从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申请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通知的时间要求到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四、享受退休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办理方法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达到国家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可享受退休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具体见区医改政策培训材料汇编)。具体办理办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于达到国家干部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医保卡”来服务中心申报,由服务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
五、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方法
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月共同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单位的缴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服务中心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服务中心从个人退役金中代扣。个人月缴费标准具体为: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未达到国家干部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个人退役金基数的2%和3元缴纳。
2、经审批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人每月只需缴纳3元。(实际缴纳方式:见区医改政策培训材料汇编第9页)。
六、办理“特种病”的审批办法
“特种病”主要指: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和肝移植术后(含肝肾联合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参保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若患“特种病”时要向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申请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加盖医院医保办公章后交服务中心核实,由服务中心统一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待医保中心审批后,中心再通知本人领取“医保手册”和“审批单”,并将“审批单”交于就诊医院备案。
七、办理“异地安置”医保就医的办法
1、经社保中心审批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确实需要长期在外省市居住且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异地安置”医保就医。具体办法是:向服务中心出具居住地“居住证明”,经中心核实后,由本人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报审批单》后到当地医保部门盖章,再交由服务中心统一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待医保中心审批后通知本人领取“批复单”并交于就诊医院备案。
2、办理“异地安置”医保就医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在当地选择两家乡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还可同时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直接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及医保管理的A类医院就医。
3、按“异地安置”医保就医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用,须将费用收据、医药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报销住院治疗费用还需提供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等整理后交中心,由服务中心统一到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八、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的办法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后,个人医疗保险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具体办理办法:
1、上交材料
若本人要求将医保关系转至就业单位,请填写《丰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关系转出申请表》(此表可从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签字确认后交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办理(结)时间:
服务中心受理医保关系转出的时间为每月5日-20日之间。服务中心将在一周内办结医保关系转出手续,从次月起本人将不再从服务中心享受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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