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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军转干部安置满意率,彰显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军转干部的人文关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对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及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就业而新办的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将税收减免具体事宜总结如下,以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考:
1.军转个体经营是指前款所称“个体经营”即:“个体工商户”,是指雇员、学徒人数不超过8人的个体工商户。
军转个体经营户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2)地方税务登记证
(3)转业证件(必须是师以上部队颁发的)
(4)其他与审批有关的材料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就业而新办的企业(以下简称“新办安置军转干部企业”), 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军转个体经营户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2)地方税务登记证
(3)转业证件(必须是师以上部队颁发的)
(4)其他与审批有关的材料
新办安置军转干部企业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地方税务登记证
(3)企业员工花名册
(4)企业中从业的军转干部的转业证件(必须是师以上部队颁发的)
(5) 其他与审批有关的材料
(原题目:江西省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管理办法;来源: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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