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健全建设法治宁波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政治文明
34.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机制。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宪法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大力支持和加强国防、军队和后备力量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党内法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加强现代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35.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充分有效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确保“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人大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在改革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建立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等制度。认真落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支持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创新人大代表活动形式,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
36.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制定政治协商规程,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把政治协商纳入重大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拓宽知情明政途径。健全党政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对口联系制度,建立政协履职成果办理反馈制度。健全政协委员产生、履职评估和正常退出机制。丰富和创新界别活动,探索建立政协委员述职评议制度,积极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完善民主党派市委直接向中共宁波市委提出建议制度,健全知情通报、定期联系沟通、协商成果反馈等制度。完善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机制。
37.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创新基层民主建设载体,认真实施《宁波市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指导意见》,全面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行“村务会商”、“民主恳谈”、“五议两公开”等做法,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
38.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工作领导体制,健全法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和行政合同审查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民商事仲裁制度,拓展民商事纠纷解决途径。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为民和群众评判司法工作制度,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理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快政法系统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步伐,努力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健全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理念。
39.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坚持权责法定原则,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党政部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40.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建设廉洁政治的要求,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制定《宁波市预防腐败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力度,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派驻机构党政机关全覆盖。改进巡视制度,创新巡视方式,突出发现问题,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广廉情分析制度,研究制定科学的廉情预警办法。大力推进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健全关键岗位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完善防控廉政风险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扩大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抽查核实制度。建立农村基层组织权力清单,实施农村“三资”阳光工程,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健全案件及时揭露和发现查处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41.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持续深入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全面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制定出台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办法,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公开和财政预决算公开。实施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制定作风状况评价实施细则,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文化强市
42.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完善文化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体系,推进文化领域有关部门职能归并、机构整合。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完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应急制度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积极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型媒介的运用、管理和内容建设。加强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机制建设,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
43.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放宽文化市场准入,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平台、文化资本市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发展,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加快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积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完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库,研究制定重大文化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办法。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工业、农业、旅游、体育、信息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建设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培育一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出口基地和知名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产品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提高文化走出去水平。
44.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创新文化惠民方式,完善“十五分钟文化圈”,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整合推进基层文化宫、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着力打造农村精神家园。探索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模式,推动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发展覆盖全市的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室)等新兴文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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