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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威宁自治县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威宁人民政府网站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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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考试网发布:威宁自治县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欢迎加入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交流群120597894,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威宁自治县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历史信息仅供参考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及社会稳定的大局,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做好我县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2013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13〕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 毕节军分区关于扎实抓好2013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毕府通〔201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我县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一、安置原则

继续贯彻执行政府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考试、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竞争择业的原则;对自谋职业者政府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助,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

二、安置对象

(一)入伍前系本县非农户口,并占非农指标应征入伍且服役两年以上(含两年),于2012年12月退出现役的城镇退役士兵;

(二)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于2012年底退出现役的士兵或士官;

(三)因战、因公致残的2012年底退伍的五至八级退役士兵;

(四)服现役满12年以上,于2013年年初转业并按时回乡报到的转业士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安置:

(一)城镇退役士兵档案中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士兵登记表》的;

(二)非农户口占用农村指标入伍的退役士兵;

(三)非户口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

(四)以农村户籍入伍后购买或转为城镇户口的退役士兵;

(五)经核查伤残、立功等不属实的;

(六)在部队选择自愿自主就业,并领取自主就业补助金的;

(七)入伍、退伍手续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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