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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自主择业江苏省管理实施细则

2013-05-04 09:18:54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点击:

七、医疗保障

25.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未就业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由军转部门到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为其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并将其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并入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当地规定缴费比例每月由军转部门通过银行在财政统一发放退役金时代扣代缴;属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按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筹资的部分,由同级财政纳入当年财政预算,按月划拨到军转部门,由军转部门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资比例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其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26. 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入其个人帐户。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八、养老、失业保险

27.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 1999 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9 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258 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失业保险待遇。

九、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28.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安置地军转部门一次性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代为垫付,由省军转安置部门汇总后上报,中央财政在划拨翌年退役金时追加。

29. 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 40 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 ZO 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 10 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 12 个月的退役金。

30.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十、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

31. 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32.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 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而开办的企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 60 %(含 60 %)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 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和属地管理的军转安置部门的介绍信,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

33. 对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并符合信贷条件的,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

34. 对申请开办医疗机构并符合条件的,应优先予以审批。

十一、就业培训

35. 根据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实际需要,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转岗就业培训。培训应贯彻“个人自愿、按需培训、依托社会、政府协助”的原则,加强针对性、实用性。人数较多的,可以在军培中心集中办班培训,也可以委托地方高等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单独编班学习;人数较少不适宜单独办班的,可以采取插班学习等形式进入地方高校或职业技术学校学习。

36. 培训应当根据我省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了解国家和安置地有关政策规定,了解改革发展的形势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情况,掌握市场就业所需专业知识技能,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对参加全国统一组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7. 省军转安置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制定就业培训计划,落实就业培训院校或承训单位,划拨培训经费,加强监督指导工作。

38. 各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主管部门要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主要是提供就业咨询,发布就业信息,纳入人才市场,组织人才交流,建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才网等,为其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社会上公开选用、录用和聘用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选用、录用和聘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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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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