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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北京市接收安置事项说明

2013-04-03 09:43: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

五、边远艰苦地区及奖惩加减分

目前,北京市区县考试中,大致按一等功免试,直接进入党政机关和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等功加5分/次,三等功加1分/次,边远艰苦地区加1分/5年,军龄加1分/5年。警告处分减5分/次,警告以上处分部分区县取消公务员考试资格。

六、表格的填写

(一)《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审核登记表》(见附件一)的填写

表中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并与档案、数据库记载及《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中填写相吻合一致,字迹工整、清晰。统一用A4纸横置打(复)印,一式三份,正面左侧留够装订线位置。所取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分别粘贴在表背面左上方。

此表作为北京市军转办审查、接收档案、确定转业干部分区和北京市公安局落户的依据,应真实、准确,信息一经填写、档案一但移交,不能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转业干部落户和离队报到手续的办理。请告知转业干部熟思、慎重填写。证明材料没有、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档案不予接收。

(二)《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的填写

1.京外转业干部进京安置有随迁(调)家属子女的须填此表,统一用A4纸,一式四份。

2.表中:

①随调(随迁)人员姓名:随调(随迁)谁,填写谁。子女随迁,仍按照随母不随父的原则随迁,只能随女性转业干部填写。

②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及详细地址:填写随调(迁)人员随调(迁)前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派出所。

③身份证号码:按照相应调(迁)人员如实填写,儿童可填写“未领”。

④迁入地详细地址或单位:填写进京预落户口详细地址(含楼、门牌号),并与(一)、(二)款中,住房、住址、户口等相应内容一致。

⑤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填写进京预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⑥随调(随迁)家属、子女必须列入总政下达的计划,经装政转业办、北京卫戍区转业办审核,北京市或国务院军转办批准盖章后,方可办理。随调(随迁)报告表必须随档案一并移交,剩余各栏不填。

七、离队报到程序

转业干部明确工作单位后,国务院或北京市军转办发出报到通知,北京卫戍区转业办通知大单位联络员,联络员通知所属单位干部部部门。转业干部接到通知后,按下述报到程序到接收单位报到(凡已发出报到通知的,原则上不再调整)。

1.计划分配转业干部

(1)本人持师、旅级以上机关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等介绍信(被中央单位接收的,直接开至接收单位;市属单位接收的,组织关系开至市委组织部,行政、供给关系开至接收单位;区属单位接收的,组织关系开至所属区委组织部,行政、供给关系开至接收单位。下同),先到接收单位报到,开具报到证明。

中央和市属单位接收的,直接到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报到;区(县)安置的转业干部到区(县)人事局报到。

(2)持接收单位开出的报到证明信及部队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介绍信和转业证,到国务院军转办或市军转办办理行政关系和入户介绍信手续。

(3)持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2张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到安置单位所在区(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4)持军转办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已盖预备役登记章的转业证、结婚证、配偶(家属)户口簿或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到公安(分)局户籍处办理入户通知。

(5)持入户通知、《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身份证。

(6)将市军转办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和部队开出的所有关系一并交给接收单位。

2.自主择业转业干部

(1)持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介绍信和转业证,到市军转办办理入户手续。并将组织关系和供给关系介绍信交给区县军转部门。

(2)预备役登记和入户手续参照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报到程序第3、4、5条办理。

(3)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应及时将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所在区(县)军转部门。

(4)提前办理报到的,需与所在区(县)军转部门履行提前报到后续问题处理的有关手续。

3.复员干部

持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介绍信和转业证,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限,到北京市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办理手续。

4.随调(随迁)家属、子女

(1)随调家属在落实单位接到报到通知后,到总装转业办驻北京移交组领取《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待转业干部先行办理报到手续落户后,持《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转业干部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证明(房产证等),18岁以下子女,还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到市公安局人口处接待大厅办理准迁证,凭准迁证到家属、子女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到迁出地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开具行政、组织、工资介绍信。

(3)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接待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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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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