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海南 军转 军转干部 自主择业 军转安置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海南省军区转业办、武警转业办、公安现役转业办:
现将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8部委《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办理报到时间为当年12月15日至l2月31日。
二、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和安置地政府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费)规定的,由安置地及时计发,所需经费由安置地财政解决。
三、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每年必须到安置地市县军转工作主管部门注册一次。2005年以前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首次注册时间从2006年6月1日开始计算。连续20个月未注册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市县军转工作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省军转办,从第22个月开始停发退役金。
四、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死亡后,其亲属应及时通知安置地军转工作主管部门,并出具死亡通知书。安置地军转工作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省军转办,由省军转办按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更多相关信息:
[海南军转]海口市关于2012年度退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报到的通知 |
更多内容请关注: 军转干考试网
军转干辅导专家博客:http://blog.sina.com.cn/jzgsyb
更多军转干相关课程》》》》欢迎点击
责任编辑:李南
相关链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0 中公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010-51664783 图书订购:010-51657277
传 真:010-82838452 Email:offcn.com@163.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0080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9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