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求及违纪处理
1、参加自主选择单位的军转干部要携带好军(警)官证,提前15分钟到达自主选择单位现场,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2、军转干部自主选择单位过程由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军转干部都应自觉遵守现场纪律和秩序。工作人员有违纪者,依组织程序严肃处理,军转干部违纪者,取消选择单位资格,并视情处理。
附件:
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offcn
上一篇:2011年湖南省长沙县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核、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下一篇:2011年湖南省长沙县军转干部安置计划表
相关链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1999-2010 中公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远程报名:010-51657177 4006005177 图书订购:010-51657277
传 真:010-82838452 Email:cgks@offcn.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0080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9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