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军官(文职干部)证和近期着军装免冠1寸照片5张和学历证书原件,认真填写《军队转业干部考试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叁份,并按每门科目30元的标准交纳考试费用,国安、税务系统专业考试不需交费。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全省已报名参加考试的军转干部携本人军官(文职干部)证自行到省军转办领取准考证。省军转办地址:南昌市爱国路285号。联系电话:6809910/6825132
时间:8月12日(星期五)8:30—17:00
(七)资格审查
军转安置部门会同同级政法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军转干部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各设区市军转办务必于8月4日前将审查报名情况(包括纸质汇总表2份,报名表3份,报考国税、地税系统的军转干部考核情况)报省军转办(含Excel电子版)。
二、考核
军转安置部门会同部队转业部门对转业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分包括军龄分、立功受奖加分和惩处减分,具体标准为:军龄按每年1分累计加分。获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首次加30分,再立每次加10分;荣立二等功首次加15分,再立每次加5分;荣立三等功首次加5分,再立每次加2分;如各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则先按一等功计分,二、三等功则每次分别按5分、2分计算。任主官满1年者(不含以副代正),集体功可按个人功计算。转业前在舰艇或从事飞行工作,或在边防、海岛等艰苦地区工作每年加0.5分,既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又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两项可以累计计分,艰苦边远地区确定范围按国发〔1989〕14号和国办发〔2001〕1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受降职(含降级、降衔)或以上处分扣10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8分,记过或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扣6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2分。一次错误受党内外两种处分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处分等级计算扣分。
三、安置
中、省直单位安置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分数列前80%的人员发给《公务员岗位双向选择推荐表》。军转干部凭《公务员岗位双向选择推荐表》,参加当年公务员岗位的双向选择。
报考政法系统的转业干部,军转部门按军转干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向政法部门推荐,用人单位应在入闱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因报考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而未完成安置计划的,可从报考政法其他部门的人员中调剂。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或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的可优先录用。
没有参加政法考试的不能安置到政法系统。
税务系统的录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offcn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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