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14所地方高校2021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划内,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1600人(含女士官60人)。其中,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60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0人(含女士官8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5人,武昌职业学院710人(含女士官52人),省外10所高校225人。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招生宣传和填报志愿。
有关单位和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组,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二)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
参加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由省征兵办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选考科目要求、身体条件、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确定。原则上每个院校专业组参检人数不少于该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参检信息由省招办依托“湖北招生信息网”和“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适时发布,市、县招生办负责抄告同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男考生体检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女考生体检由武汉市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体检表统一采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考生参检前,由承检地市级征兵办组织填写《报考定向培养士官考生健康信息调查表》(式样见附件2);参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以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检当天不吃早餐。面试结合体检同步进行,由招收部队和高校派员会同市级征兵办组织实施,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见附件3)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面试表格由承检地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结论及时抄告生源地市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政治考核时间为7月13日至20日,由考生户籍地县级征兵办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实施,政治考核表统一采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名单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根据体检、面试合格名单下达,户籍地与生源地不属同一地市的,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函告户籍地市级征兵办办理,政治考核表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结论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各市(州)体检面试工作安排表(式样见附件4)于6月30日前,体检面试结论于7月13日前,政治考核结论于7月23日前通过军用文电系统上报省征兵办。合格考生的体检表、面试表和政治考核表于8月15日前集中交省征兵办,不合格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省招办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三)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执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以及体检面试政考合格情况,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按省统一制定的普通类平行志愿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执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政考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体检表、面试表和政治考核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行带到高校。
(四)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可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择优确定培养对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
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部队教学指导机构会同高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设置,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教学指导机构进行培养跟踪,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兵役机关指导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
(二)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高校所在地市(州)征兵办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五、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由高校所在地市(州)征兵办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县(市、区)征兵办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六、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授予军衔,首次授予军衔的时间、等级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七、有关要求
军地各级要把招收定向培养士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支持和服务改革强军的实际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把招收审查关,落实疫情防控严密组织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和招生录取,提高培养对象选拔质量。要严把培养考核关,在校学习期间认真抓好专业学习和技能培养,不合格的及时予以淘汰。要严把入伍复查关,培养对象入伍前按照服现役条件进行复检复审,不合格的不得批准入伍。要严把疫情防控关,细致做好健康排查、体温监测、卫生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周密制定疫情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对随意降低标准条件、直接插手录取过程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执行招生计划不严格、培养质量不合格的院校,将上报国家压减翌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者取消培养资格。
原标题:2021年湖北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http://wh.bendibao.com/edu/2021628/128344.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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