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问:中发[2016]13号文件在政策上作了哪些放宽?
答:“四个放宽”一是放宽安置地的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原标题:军转安置政策解读(一)
文章来源:http://www.rudong.gov.cn/rdxtyjrswj/zcjd/content/c340bdfa-897b-4b22-85d0-f90ec2a1fd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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