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政策规定有哪些?
答: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原标题:移交安置方面问题梳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章来源:http://www.huainan.gov.cn/zmhd/wdzsku/1258556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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