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2020河北开展《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 审验工作的说明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0-12-16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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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确保我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在河北省区域内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正常享受优先、优惠待遇,我县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相继启动“优待证”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审验方式

凡持我县核发的“优待证”,按照 “就近,就便”原则,在我县范围内任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均可完成审验。

二、相关要求

1.持证人本人办理审验的只需携带“优待证”原件即可;

2.他人代理审验的需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户口本,并携带“优待证”;

3.按照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持证人错时错峰、做好防疫,合理安排时间,有序审验。

三、注意事项

1.持证人死亡的,不再审验;

2.持证人受刑事处罚,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审验;

3.逾期未审验,产生一切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2020年12月15日

原标题:内丘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 审验工作的说明

文章来源:https://www.hbnq.gov.cn/content/45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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