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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伊春友好区退役军人安置情况介绍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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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友好区退役军人安置情况介绍

现将友好区在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过程中的一些做法进行公告。

一、创新工作方法,全面采集信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摸清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底数,为建立精准服务保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我区克服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困难,坚持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力量组织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具体内容培训到位和宣传手段跟进到位。通过前期不懈努力,基本摸清了退役军人情况。截止目前,我区共有退役军人3904名。①原友好区:共有退役军人2859人,其中,退役士兵2748人,军转干部29人,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1人,复原军人63人,残疾军人18人。退休815人,在职在岗642人,买断工龄152人,自谋职业13人,自主就业23人。②原上甘岭区:共有退役军人1045人,其中,军转干部16人,退役士兵1010人,复原军人1人,军转干部、伤残军人1人,残疾军人4人。退休249人,离休3人,在职484人,失业或无业92人,下岗210人,创业4人,学生3人。

二、采取务实举措,做好安置工作

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友好区委、区政府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加强顶层设计,采取务实举措,统筹协调,扎实推进。

(一)成立专门机构,提供组织保障。我区为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相继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解决退役士兵待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问题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的重大问题,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组织机构。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2月成立后,迅速采取以下措施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一是配齐配强人员。通过择优选配、公开考试选拔和在退役军人及军烈属中招聘等多种方式迅速组建退役军人服务局;二是强化后勤保障。加快推进服务保障机构规范化建设,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专项工作经费、必要的设备设施,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到精准、高效。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标准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运行机制等,推出了“一站式”、“窗口式”、标准化、规范化的综合服务措施,有效满足了退役军人多样化服务需求。目前,我区已在11个社区,3个林场所,3个行政村,1个农场挂牌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为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退役军人工作协调推进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目前,我区已形成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分工配合、协调推进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新格局。

(四)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安置质量。为依法保障退役士兵能够妥善安置,我区经协调市森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意,5月份面向全区公开招录森林专业扑火队员20名,招录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友好区退伍转业军人。2019年11月1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友好区公安分局在区文化宫开展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上岗活动,一次性安置退役军人193人。

(五)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透明。我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区情实际,创新安置方法步骤,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一是所有登记的需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人员按照核实身份的先后顺序进行第一次抽号,确定下一步人员安置就业单位去向的抽取顺序。二是按照个人抽取的号码对应大屏幕单位号码进行第二次抽号,确定分配单位去向。由个人在分配单位名册上签字。三是调令统一由人社局与单位对接,不用本人办理。个人按照人社局提供的各林场人事(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自行联系,调转接续个人养老保险关系。四是安置分配后的人员暂时不到林场工作,借用到物业和公用事业局上岗工作,抽签后到单位的负责人处报到。

三、落实优抚政策,突出权益维护

我区不断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待遇保障等政策要求,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发放抚恤优待补助资金,持续开展走访慰问,积极完成抚恤优待和拥军优属工作。我区共有军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2,伤残军人26人,伤残警察4人,烈属7人,因公牺牲家属3人,病故军人家属2人,参战参试19人,带病回乡军人5人,60周岁农村籍老兵2人,累计发放优抚金100.3万元,医疗二次核销2,878.00元,门诊费用1.4万元。今年春节、“八一”建军节及国庆期间,组织到困难军人及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共送去款物折合人民币6.5万余元。

(二)推进“两费”及“两险”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对部分退役士兵待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费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黑退役军人发电〔2019〕25号)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经过调查摸底、张贴公告、发布信息、统计核实,并采取退役军人、民政、人社、人武部、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档后统计出“两费”情况。截至目前,申请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782人,统计金额155.1万元;自谋职业9人,统计金额3.66万元;应安置未安置人员15人,符合安置非个人原因未上岗应发放生活补助费共计288人,统计金额4427万元。

“两险”工作,经过区人社局认真筛查,我区共有494人养老保险断缴,当前正在着手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养老保险申请受理30人,医疗保险申请受理0人。

四、下步工作

退役军人安置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区将在充分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工作联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完善落实区、社区(林场所)、村“三级书记”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为本辖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积极为退役士兵推荐就业岗位,认真做好宣传及各项培训工作,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通过学习培训,让退役士兵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从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持续推进信息采集工作。我区将在前期阶段性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基础上,继续进行退役和现役士兵的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

(四)继续开展“两费”、“两险”工作。继续认真做好符合“两费”、“两险”退役军人的审核认定及发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讲明政策利害关系,加强各项工作办理时效性,切实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利用“学习强国”学习教育等平台,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作用,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张富清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向英雄学习、与先进对标,不忘初心、永葆本色。

(六)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紧盯创建市级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突出创建亮点和特色,探索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双拥工作新路子,扎实推动我区双拥共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yc.gov.cn/xwzx/tzgg/2019/11/118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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