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中央国家机构的职权

2018-11-29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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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中公军考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中央国家机构的职权,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

法理和宪法属于考试的记忆性考点, 其中关于法的渊源和中央国家机构难度在不断加大,细节性的区别考点尤为突出,其考察多以选择和判断形式为主,只要细节掌握到位,其难度并不是很大,因此,需要大家着重记忆把握。

【例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制定:

A、基本法律

B、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行政法规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答案】B。解析:根据立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并且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的补充和修改,从这里可以看到,全国人大的权力是制定基本法律,可以排除A选项,并且全国人大常委会仅仅可以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只能是部分,并不能够对整体进行补充和修改。从这个题目可以看出他考察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一个区分。C选项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这也提示我们在学习法的渊源的时候,尤其要把握它的制定主体,可以为我们在之后法律的学习中提供很多的帮助。D选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尤其要把它区分于我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它俩都是只能有全国人大进行修改,但不同的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是包含民事、刑事、国家机构等一些方面,而特区基本法是针对香港和澳门制定的基本法。本题着重考察了我们对全国人大和全国大常委会的职权,并且加入了一些干扰项列入法的渊源当中的制定主体的一些内容,需要我们着重把握。故本题答案选B。

【例题2】下列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A、制定行政法规

B、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C、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和区域划分

D、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答案】A。解析:在学习法的渊源的时候,学习了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B选项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我国宪法已经把戒严改成了紧急状态,因此,B选项肯定不会选,并且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国务院无权决定全国和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由此可以看出国务院只能决定省级地方的部分区域,而不可以是全国和个别省级地方,这也再一次提醒我们中央国家机构之间的一个职权区分。C选项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和区域划分,也是职权上犯了一个错误,批准省级政府的建制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而国务院的职权是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二者有所区别,应当做出区别对待,这里我们也应当回顾一下国务院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D选项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的职权。因此。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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