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长沙市望城区军转干部参加国家、军队和地方重大任务加分范围
一、建议范围
军转干部参加国家、军队和地方重大任务的范围界定为:98全国抗洪抢险、2008抗震救灾、2008年抗冰救灾、2003抗击“非典”、2008年奥运安保、长沙文明创建、1999年怀化洪江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2008年湘西因非法集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维稳、2003衡阳11.3灭火、2010青海玉树地震、2010甘肃甘南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及2013四川雅安芦山地震。
二、加分办法
参加国家、军队和地方重大任务的每次计2分,最多不超过6分。
三、调整范围
原重大任务加分事项中的平息“89事件”、拉萨“3.14事件”、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作为完成非战争行动平暴计分。
四、计分依据
所有重大任务的加分必须依据部队师以上单位核定的档案材料。
因参加上述重大任务荣获部队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到地方党委、政府表彰给予了加分的,不再重复加分。
如省市有新的调整,则按其近期调整办法执行,并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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