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问:转业、复员士官退役当年工资发至何时?
答:转业的,按规定发至离队当年的7月,特殊情况依据军务、干部部门通知和地方接收函办理;复员的,发至离队当月。
12.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队干部,入伍前在校学习时间能否计算为工龄,并比照军龄发放军龄工资?
答: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和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并可比照军龄发放军龄工资。
13.问:义务兵津贴年度增加的时间如何计算?
答:义务兵的津贴按服现役年限执行相应的年度津贴标准,服役每满1周年时,执行下一年度津贴标准。即服现役不满1周年的,按第一年的标准执行;满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第二年标准执行。
14.问:代职、见习军官和代理军官职务的士官,如何执行基层军官岗位津贴?
答:经由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正式任命的代职、见习军官和代理军官职务的士官,按代理(见习)职务标准执行基层军官岗位津贴。
15.问:哪些人员享受士兵职务津贴?士兵职务津贴如何发放?
答:按编制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官及班长、副班长享受士兵职务津贴。享受职务津贴人数以编制为依据,超编的不发。调离或离开现职岗位进院校学习、被临时借调从事其他工作以及免职待分配的,从离职或免职的下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因病住院、疗养、参加短期集训或休假,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因战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或离队休养的,在住院和离队休养期间继续发;凡符合两种以上条件的,按其中一个最高的标准享受。
16.问:哪些人员享受奖励工资?
答:经团以上机关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的干部和士官。不享受奖励工资的人员包括: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的干部和士官;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不到职的干部和士官;当年受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干部和士官;当年非因战、因公连续病休超过半年的干部和士官;上一年度及其以前编外、免职并不再安排做临时工作的干部;上一年度及其以前批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干部和士官;刑满、劳教释放或犯有错误不宜转业而作复员安置的干部和改按义务兵退役的士官;当年刑满、劳教释放留在部队按干部待遇的人员;正在进行审查未作结论的或审查已作结论不符合享受奖励工资条件的干部和士官。
17.问:奖励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及发放?
答: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1个月的基本工资;当年工作时间半年以下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半。奖励工资一般在每年一月份发放,以本人上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退役和牺牲、病故人员,以当月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18.问:在何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答: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一是妻子符合随军条件,是农业户口,或者虽是城镇户口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二是妻子在地方有正式工作,比照随军条件可以调到部队驻地安置而不来部队驻地安置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三是家属随军或比照随军条件妻子调到部队驻地安置工作后,干部、士官调往边防、海岛或高原艰苦地区,其家属随迁到上述地区安置有困难的(含团以上干部);四是在特殊地区部队和岗位服役的干部、士官。干部、士官配偶到部队探亲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所超月份不发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19.问:夫妻分居补助费的享受条件中所指的“妻子在地方有正式工作”与“无固定工资收入”如何区分?
答:妻子是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包括经区、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在国家劳动计划内招收的合同工,应视为有正式工作,其他的则视为无固定工资收入。
20.问: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的享受条件?
答:干部、士官所在部队现有幼儿园(分园)的,其符合入园条件的随军子女和户口在本部队驻地的未随军子女,均应入本部队幼儿园。对未随军或虽已随军但因年龄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入本部队幼儿园的6周岁以下子女,发给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
上一篇: 江西军转|南昌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报到须知
下一篇: 黑龙江齐齐哈尔随军家属安置审批制度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