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广东惠州军转干部安置去向调整原则

网络整理 2019-08-09

中公军转干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军转网推荐军转干部住房政策信息汇总

军转网推荐军转政策汇总:军转干部滞留政策

军转网推荐军转干部考核赋分项目及标准汇总

军转网推荐军转干部回部队办理离队手续必知参考信息汇总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军转政策,惠州市接收军转干部安置去向调整原则。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军转干部参考。

《惠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惠府〔2014〕68号),适用于在惠州市范围内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惠州市接收军转干部安置去向调整原则如下:

划分去向的调整原则。驻惠部队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按一般原则划分,如同时适用于调整原则的,按照调整原则相关规定执行。

驻惠部队军转干部配偶在非随军任务所在地落户的,按下列调整原则划分去向:

1.在随军任务所在地落户以后,配偶未安排工作、在随军任务所在地以外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且户口已迁离随军任务所在地的,军转干部仍到配偶随军任务所在地安置。

2.没有在随军任务所在地落户,直接到非随军任务所在地落户的:

(1)以随军方式异地落户的,军转干部仍到配偶随军任务所在地安置;

(2)以其它方式落户的,截止到军转干部转业当年的3月31日未满2年的,军转干部仍到配偶随军任务所在地安置。满2年的,军转干部可以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

3.配偶系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经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到非随军任务所在地所属单位工作且取得当地户口的,军转干部可以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

军转干部除按以上原则分配外,可由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安置实际情况调整市直和各县、区的安置任务,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区必须无条件完成调整后的安置任务。

>>>推荐阅读<<<

广东惠州市接收军转干部条件

广东惠州市军转干部分配去向确定方法

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广东惠州市军转干部到市直单位安置条件

广东惠州军转干部到惠城区安置条件

更多军转安置政策信息请关注:军转干考试网

军转网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备考专题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菜单键,然后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