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材料的准备
1、军转干部为做好向省直单位介绍个人的有关情况,必须在参加双向选择会前,按照《军转干部个人情况简介表》(样式见附件1,军转干部可在网站下载)的填写要求,准备一式多份,以便提交安置意向单位。此外,也可结合个人实际准备其它介绍资料。
2、省直单位为做好向军转干部介绍单位和接收岗位的有关情况,必须在参加双向选择会前,按照《省直单位情况简介展板》(样式见附件2)内容要求,将 展板电子版交省军转办,由省军转办统一制作,方便军转干部充分了解单位性质或安置岗位的情况。此外,也可结合实际制作其它介绍资料。
(四)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1、重点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原则上在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后30日内召开,一般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原则上在重点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后10日内召开。双向选择会一般确定为半个工作日。确需延长会议时间的,由省军转办会同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2、会议原则上在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召开。
3、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由省军转办根据年度军转安置工作进程确定,由省军转办通知参会单位、部队转业工作部门通知军转干部,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五)召开预备会议
省军转办在正式召开双向选择会的当天上午,分别组织省直单位和军转干部召开预备会议,对会议提出要求,明确会议的有关事宜。
(六)召开正式会议
1、省军转办分别组织相关单位和军转干部进入会场。
2、省军转办宣布双向选择会开始。
3、组织、指导、协调军转干部和省直单位自由交流。
4、省军转办、部队转业工作部门在会议期间,要积极协调省直有关单位,共同做好重点安置对象的推荐工作,确保重点安置对象能够得到照顾,一般安置对象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七)确定双选结果
1、双向选择会结束后,军转干部要将《军转干部志愿表》,省直单位要将《双向交流情况汇总表》,统一交省军转办进行汇总,以便准确掌握双向选择会工作的情况。
2、对达成安置意向的军转干部和省直单位,并已签订了《省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确认书》的军转干部和所在单位,省军转办将尽快予以确认,报批下达安置接收批复;对暂未签订相关意见的,省军转办将跟踪、督促,保证安置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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