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发布:2015济南市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办法(济民法[2014]46号),中公教育军转网提供最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相关信息,供军队退役士兵参考。
济南市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办法
济民法[2014]46号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计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民〔2014〕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当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考试考核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有意愿选择进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实行文化考试与档案考核相结合,择优安置,公开选岗。
三、文化考试
(一)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二)考试内容: 初高中文化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其中初中部分占50%、高中部分占50%。试卷为语文、数学、政治、法律法规综合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占30分、政治占20分、法律法规占20分;
(三)考试时间:暂定每年8月下旬或9月上旬。
四、档案考核
(一)档案考核是根据退役士兵档案有效记载材料和退役士兵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实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
(二)加分项目:
1、军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一年加1分(军龄计算时间,按武装部批准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
2、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嘉奖的加2分,获优秀士兵的加2分、荣立三等功加5分、二等功加10分、一等功加20分、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30分。奖励分按最高奖项给予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3、烈士子女(第一代),因战、因公被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军人子女(第一代)。烈士子女(第一代)加5分,因战、因公被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军人子女(第一代)分别加4、3、2、1分。
4、技能培训。参加济南市三所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培训的市内五区当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结业证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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