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湖南娄底市军转办职责及军转干部接收相关政策,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一、责任单位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安置科
二、责任人
调配安置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并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室其他人员按照岗位分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和责任,调配安置责任人为科长,承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关于印发<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
(三)《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规定>、<娄底市城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规定>》(娄办〔2005〕1号)
(四)全国、全省安置工作会议精神
(五)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的意见
(六)市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
四、办理条件
符合在娄底市安置的条件,并在省军转办和省军区移交办移交的军转干部范围内。
五、申报材料
(一)夫妻双方结婚证
(二)娄底城区户口本
(三)配偶在娄底市城区工作的工作单位证明
(四)在娄底城区购买的住房房产证
六、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档案移交;
(二)档案审查;
(三)审查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移交档案到县市区;
(五)制订安置方案;
(六)召开全市安置工作会议;
(七)将军转干部落实到具体单位;
(八)向省军区报送军转干部安置表。
在全省安置工作会议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完成。
七、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科室工作制度,科室分工实行AB角,科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对核准结果归档保存。
(二)科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
(三)局纪检监察室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
按照《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过错追究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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