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浙江杭州市营以下军转干部考核计分细则,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浙江杭州市营以下军转干部考核计分细则
(一)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1.职级分:
技术5级计21分,技术6级计20分,技术7级计19分,技术8级计18分,技术9级计17分,正营职(含相应职级的文职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下同)计16分,副营职计14分,正连职计12分,副连职计10分,排职计8分。
上述基础上,对担任主官的加2分,担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加1分。
2.军龄分:每年计1分。部队特招人员,以前在地方工作国家承认工龄的,在地方工作年限一并计算军龄分。
3.优待分: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5年计1分,满10年计3分,满15年计5分,满20年及以上计7分。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时间可累计合并计算。同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不重复计算年限。
4.奖励分: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5分,被大军区(公安部)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0分,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累计奖励总得分分别不超过30分、25分;获一等功的每次计15分,获二等功的每次计10分,获三等功的每次计2分,上述立功者累计奖励总得分分别不超过20分、15分和10分。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1次。战功按上述标准提高一个层次计分。上述奖励不含集体奖励。
有参战经历的计6分。
5.学历学位分:大学本科计1分,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计2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
6.惩戒扣分:行政处分扣分:警告每次减2分,严重警告每次减4分,记过每次减6分,记大过每次减8分,降职(级)或降衔(级)每次减10分,撤职每次减12分。
党内处分扣分:警告每次减3分,严重警告每次减5分,撤销党内职务每次减12分,留党察看每次减14分,开除党籍减16分。
受多次处分的,累计扣分。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按最高扣分项减分。受团纪处分的参照党纪处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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