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7月1 日至7月12 日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出具学校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和《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报名表》2份(征兵部门盖章确认)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07、208房间)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到一楼人事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确认后的考生请于7月15日后登陆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对一本及以上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为校学生干部的笔试加2分。请相关考生在笔试前将校学生干部证明送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07房间)审核,逾期不予加分。
笔试报名及考试不收费。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国防知识、时事政治。国防知识和时事政治约占整个卷面分数的25%。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对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按岗位依次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其中,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按照1:2比例,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比例。审查内容包括学历层次、户籍、年龄等内容。资格复审中同一岗位只有一名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资格条件,可入围体检和政审环节。
(四)体检和政审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选,由市政府征兵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体检,市公安局负责政审。
(五)人选确定
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选,并按照笔试成绩和所报岗位进行排序确定。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及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招聘计划缺额,递补一次。
(六)办理入伍手续
人选确定后,按照部队应征入伍的相关要求办理入伍手续;入伍前由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招聘人员签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安置协议。
(七)入伍后管理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到部队进行跟踪考核,应聘入伍大学生服役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将记入《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是退役后安置的重要参考条件。
(八)其它
如部分招聘岗位未达到招聘人选比例,将适时进行招聘岗位调整,并发布补充公告。
上一篇: 2015年夏季征兵入伍眼科体检要求一览
下一篇: 山东河南采用兵员征集定兵辅助决策系...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