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登录“河北人才网”查看相关信息,并登录“河北消防网”()的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110.249.133.4:8080),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材料投寄工作。
请于12月10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至河北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①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安消防部队诚信保证书》;②高考入学时的成绩检录单(即录取成绩底单,又称新生录取名册、招录大表或三联单,一般存放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办,上面罗列着你和你的考生的姓名、高考各科成绩等内容)复印件(上述两表均需填写院校意见并加盖公章);③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自己剪切好,并在每张后注上姓名、学校);④本人在校期间所有科目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⑤本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件。
收到报名资料后,总队政治部根据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网上自动提示报名中公(用户需一次性将信息填写完全,并请牢记个人用户名、密码、报名编号等内容,否则可能无法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未收到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材料不齐者不予确认报名。注:禁止重复、多头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和中国海警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如有重复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考核。按照接收工作程序要求,我总队还要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将被通知参加知识能力测试、体能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面试(时间约在2016年1月底组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我总队将对报考对象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考察、政审。
4、签约。被确定为拟接收对象者,将与其签订接收协议书,档案统一报公安部进行审查。
5、培训。档案审查合格的接收对象,需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各项复审、复查、复试、培训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联系 人:赵泉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开发区珠江大道239号)
邮编:050035
特别声明:在入警过程中,除个人体检费需自理外,无其它额外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每年在大学生入警过程中,社会上都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冒充部队工作人员,给出一些承诺,并收取高额费用,如发现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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