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收程序
接收程序包括:1、报名;2、综合考试考核: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3、体检;4、政审;5、签约;6、报到和参加入警培训。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截止2015年12月10日。
(二)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到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点。报名材料含以下内容:
(1)个人自荐材料(打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印章);
(4)学校就业推荐材料复印件(学校盖章);
(5)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包括入学至今所有学习科目的成绩,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6)近期照片(1寸免冠半身彩照和5寸全身彩照各一张);
(7)有关证书(英语、计算机级别考试证书或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请提前做好备份)
(三)联系方式: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10号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邮编:571100;联系人:陈干事,联系电话: 0898―65921219。
五、享受待遇
接收对象经培训合格并批准入伍后,即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授予相应的警衔和确定相应职级,享受警官的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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