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信息

公安海警学院2016接收高校毕业生校园宣讲会

应届生求职网 2015-11-03

中公军转干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六、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审复查淘汰。接收对象应按接收协议规定的时间报到。公安部政治部将组织对接收对象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由接收单位退回原学校。复审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8月进行。

(二)岗前培训淘汰。有关单位要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三)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七、联系方式

意向报名者请将个人自荐材料寄学院,注明联系单位、地址、电话,并附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将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如不录用,以上材料不予退还。

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红联振兴西路205号公安海警学院,

邮编:315801,

联系人:邹老师,电话:、。

学院网址:

 

 

相关推荐:考试资讯|考试公告|政策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体能测试|政治审查

更多公安现役部队政策信息请关注:公安现役考试网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备考专题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菜单键,然后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