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置程序
(一)报名
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持退伍证、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城镇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持本人大学毕业证、报到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区民政局一楼102室(民政局优抚安置股)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8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档案考核
档案考核按照《枣庄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计分考核暂行规定》,根据退役士兵档案内有效奖惩登记表,实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计分办法按《枣庄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计分考核暂行规定》第五条执行。档案考核得分以100%的比例,记入个人总成绩。档案考核计分结束后,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民政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区人社局负责。以初高中文化程度设计考题,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政治。三项内容一张试卷,总分120分。文化考试成绩按个人卷面得分×40%的比例,记入个人总成绩。
发放准考证时间:以区民政局通知或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民政局网站通知为准。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8月24-25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薛城区民政局一楼102室(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考试时间:2015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以考试准考证为准。
(四)录用办法
将档案考核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合并计算出个人总成绩。具体录用办法是:1、转业士官按安置年度、事业单位计划安置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依次确定。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城镇大学生退役士兵根据事业单位计划安置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依次确定。3、2013年度城镇退役士兵根据事业单位计划安置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依次确定。4、未考取事业单位计划编制的2013年度转业士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城镇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城镇退役士兵进入选择企业岗位人员范围。以上人员录取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下列各项先后顺序确定排名。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嘉奖、伤残、进藏、党员、女兵、职务等,对于相同等级奖励的,受奖次数多的排在前面。
最后一名仍出现并列的追加安置计划,并按上述顺序确定排名。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