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置办法
本次安置采取档案考核和文化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个人档案考核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个人总成绩。其中个人档案考核成绩按100%的比例、文化考试成绩按40%的比例分别计入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确定后,按分配年度和计划安置人数,以1:1的比例从高效备考到低分依次确定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所有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采取一次考试、两期安置的办法。第一期安置11名转业士官,安置时间为2015年度;第二期安置10名转业士官,安置时间为2016年度。安置年度以拟安置到事业单位人员的个人总成绩高低确定(个人总成绩前11名在2015年度安置,其他人员在2016年度安置)。
四、安置程序
(一)报名
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持退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区民政局优抚科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3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档案考核
档案考核按照《枣庄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计分考核暂行规定》,在区事业单位安置退伍军人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区事业单位安置退伍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转业士官档案内有效奖惩登记表,实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计分办法按《枣庄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计分考核暂行规定》第五条执行。档案考核得分以100%的比例,记入个人总成绩。档案考核计分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安置退伍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民政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文化考试
档案考核得分公示结束后,统一组织文化考试。文化考试以初高中文化程度设计考题,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政治。三项内容一张试卷,总分120分。文化考试成绩按个人卷面得分×40%的比例,记入个人总成绩。
发放准考证时间:以区民政局通知或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网站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以考试准考证为准。
(四)文化考试的组织形式
采取打包委托的方式,试卷中公范例、阅卷全部委托区外考试机构承办,区事业单位安置退伍军人工作领导小组监督。
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不得提前离场。
考试结束后,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民政局网站公布文化考试成绩。
(五)录用办法
将档案考核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合并计算出个人总成绩。按分配年度、事业单位计划安置人数,以1:1的比例从高效备考到低分依次确定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拟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下列各项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嘉奖、伤残、进藏、党员、女兵、职务(相同等级奖励的,受奖次数多的排在前)。
再次出现并列的,追加安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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