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广东省军转干部安置近期考核赋分标准,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军转干部安置信息、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供2015年计划转业到广东的军转干部参考。
【广东考核评分】
根据《广东省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2014年修订内容)、《广东省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粤军转组〔2012〕3号)和《关于修改〈广东省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粤军转组〔2013〕1号)这三份文件的有关内容规定,广东省军转干部近期考核赋分标准如下:
广东省采取以档案材料为依据,主要对军转干部服役期间的表现和贡献等进行量化评分,累计评分最高约50分,不封顶。考核项目评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批准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1.服役年限评分:入伍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直接入伍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服役年限。
2.职务等级评分:排职4分、副连职5.5分、正连职7分、副营职8.5分、正营职10分,专业技术干部和文职干部按对应职级赋分。
3.军衔等级评分:少尉1分、中尉2分、上尉3分、少校4分、中校5分;文职干部参照赋分。
4.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评分: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1年加0.5分,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计分时满半年按1年计,满1年按2年计 (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的范围,执行国转联〔2010〕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5.学历评分:本科或学士学位1分、研究生或硕士学位2分、博士研究生以上3分。
6.奖惩情况评分:三等功1次加3分,每增加1个加1分。行政警告1次减2分,行政严重警告1次减4分,记过或党内警告1次减6分,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1次减8分,降职降衔或撤销党内职务1次减10分,撤职或留党察看1次减12分;行政警告每再出现1次相应再减1分,行政严重警告减2分,记过或党内警告减3分,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减4分,降职降衔或撤销党内职务减5分,撤职或留党察看减6分;因同一件事受两种以上处分的,按最高处分项目减分。
更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信息请关注:军转干考试网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上一篇: 河北张家口市直军队退休干部住院个人...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