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军转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接到通知后,到地方报到都需要哪些证件手续?有哪些应注意的问题?
答:军转干部须持以下证件报到:
(一)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二)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部队师(旅)以上后勤机关出具的人员供给关系介绍信;
(四)投奔沈阳市某地区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子女的常住户口本,或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
(五)军转干部本人的军官转业证或自主择业证;
(六)军转干部一寸免冠照片(军便装均可)。
随调随迁家属须持以下证件报到:
(一)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行政(人事)调转介绍信和工资(供给)关系介绍信;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三)是党、团员的要同时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随迁的在学子女须携带转学证明。
报到地点和地址:
回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安置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可持上述手续直接到所属四县(市)人社局报到;
市内九区和市直安置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持上述手续到市军转办报到。地址:沈河区北京街16号(人才大厦10楼),电话:22539017。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无正当理由或未经市军转办同意,超过规定时限而逾期未报到者,军转办不再负责接转各种手续,退回原部队和原地;
(二)军转干部和随调配偶,报到后未经接收单位同意,无正当的理由一个月内未上班工作者,退回原部队和原地;
(三)军转干部在部队犯有错误受到处分,转业前擅自将处分材料撤出档案被查出者,退回原部队。同时,凡属违背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已向地方移交档案之后补办的提职、调级材料,地方不予承认也不予装入本人档案;
(四)军转干部报到后,暴露或发现其在原部队尚有遗留问题未处理结清者(如婚姻纠纷、经济问题等),退回原部队。
九、沈阳市对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时间进度是怎样掌握和安排的?
答:一般正常的情况下,计划安置工作:
三月份以前,市军转办要深入各有关部队及地方接收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收集情况,研究当年一系列有关工作;
四月中旬或五月初,与部队、省军转办进行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随后审档并公布当年我市接收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编号、姓名、年龄;
五月份,组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前移性教育培训;参加全国及全省召开的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我市的具体政策措施办法;
五月份-七月中下旬,组织上一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初任培训;召开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下达和公开全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分配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要求;公开《军转干部考试简章》;按省军转办确定的时间,进行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考试的报名及考务考试工作并公布考试录取结果;同时积极推进"双向选择"工作;力争完成全体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市级分配;
八月份,完成每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下一级分配及在各自接收单位中的定岗定位定职工作,向部队发出该军转干部来地方报到的通知;
八月份-九月份(或按省军转办的规定),组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来地方报到、接转各种关系;明确报到的时间、时限及各种手续要求。
一般正常的情况下,自主择业工作:
一月份,组织上一年度自主择业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
三月份,组织收缴自主择业干部取暖费发票,开始进行自主择业取暖费报销工作;
三月份-年底,组织自主择业干部专业性培训班,每期30人,全年举办4-6期;
四月中旬或五月初,与部队、省军转办进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随后审档并公布当年我市接收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编号、姓名、年龄;
六月份,发放上半年住房补贴;
十月-十二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部队体检合格后,组织自主择业干部及随调家属来地方报到、接转各种关系;明确报到的时间、时限及各种手续要求;
十二月,可按时间、时限的要求到地方报到并办理银行卡开户、医疗保险等事宜;发放下半年住房补贴。
十、颁布实施《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具体步骤,也是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二是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
三是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客观需要。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